第一條 為適應煤炭工業科學技術發展和生產建設的需要,選拔和培養一大批技藝精湛的技術人才,根據勞動部對技師和高級技師評聘的有關規定,結合煤炭行業實際,特制定本辦法。
第二條 技師、高級技師是在高級技術工人中設置的崗位技術職務。技師在高級技術工人中考評、聘任,高級技師在技師中考評、聘任。技師、高級技師職務應實行擇優聘任,雙向選擇,不搞終身制。
第三條 煤炭企業的技師和高級技師只在技術密集、工藝復雜、設備先進的生產工作崗位上按專業設置,其名稱按專業名稱確定。
第四條 技師、高級技師的職位人數,應按技師不超過技術工人的5%,高級技師不超過技師的20%的比例進行考評、聘任。
第五條 技師、高級技師的崗位技術職務要根據生產工作實際需要,科學、合理的進行崗位設置,并確定職數和明確責任。不在所有的技術工種崗位都設技師職務,也不在所有技師崗位都設高級技師職務。
第六條 煤炭行業特有工種的技師崗位設置,按煤炭部、勞動部1994年頒發的《工人技術等級標準》所規定的最高等級線為高級工的工種,并參照煤炭部〔1987〕煤勞字第724號《關于煤炭行業實行技師聘任制的實施意見》中所列實行技師聘任制工種范圍執行。非煤炭行業特有工種的技師崗位設置,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,并按有關行業列入技師聘任工種范圍的實施意見執行。
高級技師的崗位設置,由各單位根據實際需要,自行確定,并將設崗名稱、職數報部批準后實施。
第七條 設置技師、高級技師的崗位,必須編寫技師、高級技師的《崗位職務標準》。《崗位職務標準》應包括:政治思想與勞動態度、專業(工種)及相關專業(工種)技術理論知識、操作技能與技藝、檢查與考核、職責權限和適用范圍等內容。
第八條 技師、高級技師暫不實行考評和聘任分開。
第九條 技師、高級技師的考評和聘任必須貫徹公開、公正、公平競爭,寧缺毋濫,虛位以待的原則。
第十條 技師、高級技師的考評重點是工作業績、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。
1、工作業績考核。為使工作業績考核符合實際情況,應以量化考核為主,其內容應有:生產成績、工作實績、現實表現等三個主要方面。各單位可結合實際,將這三個方面進行分解細化,實行量化打分;
2、技術理論考核。考核應以《工人技術等級標準》中的本工種最高等級知識要求為基礎,并結合企業生產對技術理論要求的實際,增加一定的難度。高級技師的技術理論考核應突出新工藝、新技術、新材料、現代化管理以及相關工種等方面的知識;
3、實際操作技能考核。考核工作的重要環節是實際操作技能。考核應盡可能的同解決生產技術中的難點和關鍵問題相結合,同現場的實際操作相結合,也可采取“模擬操作”等形式。高級技師的考核重點應放在判斷、分析解決關鍵問題的經驗和技能上;
4、考核技師應對其專業技術工作總結進行評審,考核高級技師應對其專業技術論文進行答辯,檢驗其潛在能力。
第十一條 技師考評和聘任條件:
1、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、法規,有良好的職業道德;
2、文化程度要求達到高中、技工學校或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畢業,或經過自學、職業培訓,達到同等水平;
3、經職業技能鑒定站鑒定,達到本工種(崗位)高級工技術等級標準的專業技術理論水平和實際操作技能,并獲取高級工證書三年以上;
4、具有豐富的生產實踐經驗和高超的技藝,能夠獨立解決本工種生產加工操作中的關鍵技術問題,并在技術革新和技術攻關方面,成績顯著;
5、具有傳授技藝,培訓中級以上技術工人的能力;
6、因工作需要而變換工種的,必須連續從事本技術工種(專業)工作五年以上,并連續從事技術工種工作累計15年以上。
第十二條 高級技師考評和聘任條件
1、任技師職務三年以上并做出突出貢獻,在本企業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,是企業的技術尖子;
2、具有本專業(工種)較高的專業知識,并了解和掌握相關專業(工種)的有關知識和操作技能;
3、具有高超的專業技能和綜合操作技能;
4、在技術改造、工藝革新、防止和排除重大事故隱患、大型工程項目施工、大型設備安裝調試和維修等實際工作中,做出突出貢獻,或提出較高水平的合理化建議并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;在提高經濟效益、效率、質量、安全等方面做出顯著成效;
5、具有培訓高級技術工人的能力,能指導、帶領技術工人進行技術攻關和技術革新;
6、高級技師首次聘任年齡,原則上至少應在法定退休年齡前保證一個聘任期。
第十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,經業務主管部門推薦,可優先參加技師、高級技師考評:
1、參加省級以上技術比賽,并在比賽中獲得優勝者;
2、近兩年內解決兩項以上本工種關鍵性操作技術或生產工藝中的難題,或對設備、工藝、工具設計等方面提出一項以上較重要的革新建議,并取得明顯經濟效益的;
3、撰寫有關本工種(專業)較高水平的技術理論或實際操作技能的論著,并在礦務局以上單位辦的刊物上正式出版發表,對本工種(專業)生產或培訓技術工人具有指導作用的。
第十四條 考評和聘任技師、高級技師應經過準備、培訓、考試考核、綜合評審、主管部門審核批準、頒發證書和所在單位聘任等階段。
第十五條 考評技師、高級技師由個人申請,經基層單位各專業(工種)的考核組織根據報考條件對其綜合考核后,向上一級考評組織推薦報考人選。
申報考評技師必須撰寫專業技術總結。
申報考評高級技師必須撰寫技術工作總結和單項技術成果論文。
第十六條 按勞動部發布的《工人考核條例》規定,各單位的工人考核委員會負責組織本單位的技師、高級技師的考評工作,組建專業(工種)考核小組。
各專業(工種)考核組織成員中,應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和技師、高級技師組成。
第十七條 技師的審批,由部按隸屬關系委托各省煤炭工業管理局、各直管礦務局(公司)、中煤機械裝備集團公司、中煤建設開發總公司負責審批,報部備案。
高級技師的審批,由各省煤炭工業管理局、省(區)煤炭廳、各直管礦務局(公司)、中煤機械裝備集團公司、中煤建設開發總公司負責審核并組織評審,報部批準。
第十八條 煤炭行業技師、高級技師聘任期為四年。期滿后,根據工作需要和本人表現,經聘用單位綜合考核合格者,可以繼續聘任。
第十九條 技師、高級技師的聘用單位應與被聘任的技師、高級技師簽訂聘約,規定聘任期限、雙方責任、義務和辭聘、解聘、違約等事宜。
第二十條 企業勞資部門應對已聘技師、高級技師建立日常考核的管理辦法和檔案,每年至少進行一次考核并記入檔案。
第二十一條 對不能嚴格履行聘約的,應及時解聘并收回聘書。
第二十二條 建立技師、高級技師的培訓制度,不斷提高他們的技術理論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。
第二十三條 技師、高級技師從受聘之月起享受技師、高級技師職務津貼(享受高級技師職務津貼時,原技師職務津貼即行取消)。離開本技師、高級技師崗位者,其津貼即行取消。
第二十四條 技師、高級技師職務津貼標準,由現行的技師每人每月井下25元、井上15元,調整為每人每月:井下60元、井上45元;高級技師由每人每月井下60元、井上40元,調整為每人每月:井下100元、井上80元。
第二十五條 技師、高級技師的生活福利待遇,原則上分別比照所在單位規定的中級、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待遇標準執行。
第二十六條 在技師、高級技師崗位上退休的人員,以及擔任技師或高級技師職務(也可將擔任技師和高級技師職務的時間累加)井上累計10年、井下累計6年的人員(不含在干部崗位上退休的人員)退休后,在仍按標準工資計算退休費時,其職務津貼列入計算退休費基數。
第二十七條 經考試合格的技師、高級技師,頒發勞動部統一印制的《技師合格證書》和《高級技師合格證書》;被聘任者頒發部統一印制的《工人技師聘任書》。
第二十八條 《高級技師合格證書》由煤炭部審核簽發;《技師合格證書》由各省煤炭工業管理局、直管礦務局(公司)、中煤機械裝備集團公司、中煤建設開發總公司審核簽發;聘任書由各礦務局(廠、公司)簽發。
第二十九條 技師、高級技師證書的編號由各省煤管局、直管礦務局(公司)、中煤機械裝備集團公司、中煤建設開發總公司按所轄企業統一編號。編號由漢字和7位阿拉伯數字組成,漢字為各省煤管局所在地的簡稱,或各直管礦務局(公司)的簡稱(1至3個漢字),數字頭兩位為審批年號,后五位為序號,第三、四位數字是否編成單位識別碼,由各單位自行確定。
第三十條 煤炭部負責制定全行業技師聘任制的有關政策,檢查指導技師、高級技師評聘工作的開展。
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適用于煤炭企業工人技師、高級技師的考評和聘任。煤炭部、省煤管局機關及事業單位的工人技師、高級技師的考評和聘任按人事部及煤炭部人事司的有關規定執行。
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解釋權屬煤炭部。
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月起執行。
煤炭網版權與免責聲明:
凡本網注明"來源:煤炭網m.jjtyavbh.top "的所有文字、圖片和音視頻稿件,版權均為"煤炭網m.jjtyavbh.top "獨家所有,任何媒體、網站或個人在轉載使用時必須注明"來源:煤炭網m.jjtyavbh.top ",違反者本網將依法追究責任。
本網轉載并注明其他來源的稿件,是本著為讀者傳遞更多信息的目的,并不意味著本網贊同其觀點或證實其內容的真實性。其他媒體、網站或個人從本網轉載使用時,必須保留本網注明的稿件來源,禁止擅自篡改稿件來源,并自負版權等法律責任。違反者本網也將依法追究責任。 如本網轉載稿件涉及版權等問題,請作者在兩周內盡快來電或來函聯系。
網站技術運營:北京真石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、喀什中煤遠大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、喀什煤網數字科技有限公司
總部地址:北京市豐臺區總部基地航豐路中航榮豐1層
京ICP備18023690號-1 京公網安備 11010602010109號